2014年广西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紧紧围绕管委会中心工作,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有力推动了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进程,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现将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对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进一步充实完善了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办局的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先后印发了《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关于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办局和个人,实现了措施、责任、人员三到位。
(二)完善制度,强化督查,加强监管
一是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广西钦州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拟公开信息审核、发布、责任追究等工作流程。二是通过公开领导信息、分管工作情况、部门职能、咨询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对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强了督办检查。三是通过完善机构,人员补充,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等途径,进一步加强了网络监管工作的力度,确保了信息公开网络的安全运行;完善了专人负责、定期编制更新内容的工作机制,为信息量的保证提供了保障。
(三)严格审核制度,实行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安全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广西钦州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管委会所有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部门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批,专人上网发布,确保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有效。
二是对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广西钦州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提交发布制度》规定的信息发布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实行领导、办公室、信息员三级审查复核制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广西钦州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均进行保密审核,对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2014年,未发生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的错误公开事故。
(四)查漏补缺,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每半年,年未,我们对信息公开工作分别开展一次回头看,查找不足,及时改进。今年,我们通过自查,及时增加公开充实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内容:一是完善了机构概况。我委至今仍沿用原河东工业园区的“三定”方案。二是补充了人事信息发布。我委2014年度人事变动只有市任命邓忠江为我委纪工委书记。三是将应公开的管委财务信息进行了公开。公开了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14年财政预算方案、2014年上半年“三公”经费开支情况等信息。
(五)突出重点,信息公开稳步推进
2014年,我委坚持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机构概况、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内容,注意突出重点,扎实抓好了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度,我委先后公开信息30多条(详见附表:钦州高新区2014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有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管委会将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用制度来规范工作行为。
二是充实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不宜公开的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渠道畅通。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和指南,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公开信息的梳理,使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起到为民服务的作用。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工作队伍,加强工作力量;通过集中授课、开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率先发展。
广西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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